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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台盟广东省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编辑日期:2017/8/22  作者:广东民革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广东省委员会是由台湾省人士组成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能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下设办公室、组织处、参政议政处。本部门行政编制共1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行政工勤事业编制3人。2016年底,行政编制实有人数12人,工勤编制实有人数3人。离退休人员共10人,其中1名副省级离休人员,9名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财政供养,实行部门预算和财政统发。

   (三)部门决算情况

   本部门是一级预算单位(本级),没有下属单位。

二、与上年度决算支出对比情况

 2015年决算支出646.02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739.45万元,增加93.4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统一调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

三、年初预算与决算支出情况

2016年初预算总收入584.93万元,2016年底决算总支出739.45万元,增加154.5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统一调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

四、 运转性经费收入支出情况

(一)上年经费节余205.8万元,2016年收入733.79万元,2016年总收入939.59万元,总支出739.45万元,年底结余200.14万元,全部为财政拔款。

   (二)2016年收入733.7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79.16万元,占总支出78.7%,参政议政项目支出160.29万元,占总支出21%行政单位离退休24.97万元,占总支出的0.3%

(三)2016年总支出739.4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79.16万元,占总支出78.3%,参政议政项目160.29万元,占总支出21.4%;行政单位离退休24.97万元,占总支出的0.3%

(四)2016年行政运行总支出579.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5.16万元,占行政支出的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万元,占行政运行支出的35%,商品和服务支出11.9万元,占行政支出1.57%;行政单位离退休24.97万元,占总支出0.43%

(五)2016年参政议政项目总支出160.2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9.68万元,占项目支出99.6%。主要支出: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6.46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9.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7.37万元,公务接待费1. 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4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57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有关要求,逐步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一)公务用车运行费14.57万元,本部门实有5台公务用车,每台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约2.9万元。年初预算18万元,实际支出14.57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公务用车改革逐步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1.27万元,本部门全年共接待台湾岛内台商、社团、台胞共6批次73人;接待国内各地方组织开展调研、考察活动共6批次40人。年初预算2万元,下降36.5%。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有关要求,逐步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三)因公出国(境)费0.62万元,2016年应邀赴澳门出席第十三届世界华商高峰会议活动因公参访共1次3人出访。年初预算4.5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有关要求,逐步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2万元,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3万元,比去年下降4.8%

七、国有资产占有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205.41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5台,其中:副部(省)级领导用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车辆原值146.0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9.32万元。

八、2016年年末待结转额度情况

   民主党派专项经费待结转额度:200.14万元,因今年市级和地方组织换届,我委主要工作任务完成各市级换届工作,故参政议政、重点课题等相关工作专项经费未能及时用完,造成2016年民主党派专项经费结转情况比较多原因之一。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没有政府采购项目支出。

十、预算执行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2016年,本部门的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良好,圆满完成行政经费节约任务。我委将继续总结完善预算执行管理的有效经验,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在台盟中央和中共广东省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广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我省改革发展大局,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履行参政党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及民主监督职能,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团结岛内外台湾同胞,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促进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合作,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为海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努力履行参政党的各项职能,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度的工作计划。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决算批复表.xls